美国农业部(USDA)于1月30日宣布修改联邦销售令中针对加利福尼亚种植的奇异果规定的处理规定。
根据奇异果管理委员会的建议,该变更将中国猕猴桃所有品种的奇异果的最小尺寸要求放宽到大小49,在要求中定义为每个 8 磅的样本中最多有 64 块水果。
此外,该规定将免除所有品种的中国猕猴桃品种奇异果的要求,即包装在容器中的水果大小必须相当统一。
预计这一修改将为加州奇异果生产商提供更多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向消费者出售更多奇异果,然后他们将有更多的品种和尺寸可供选择。
经1937年《农业营销协议法》授权,营销订单是行业驱动的计划,通过利用自有资金设计和执行他们无法单独完成的计划,帮助水果、蔬菜和特种作物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取得营销成功。
AMS对水果、蔬菜和特种作物的销售订单和协议进行监督,以确保财政问责制和计划的完整性。
根据1937年《农业营销法》第608e条的要求,进口到美国的奇异果也有资格更改最低尺寸和形状标准。
该规则将从2023年3月1日起生效。
来源:FreshFruit Portal